沪科协[2023]11 号
上海市崇德应用心理科学研究院申请人:
你们“关于成立上海市崇德应用心理科学研究院的申请”收悉。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 2023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,同意成立上海市崇德应用心理科学研究院。
希望你们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和民政部颁布的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》中的有关规定,在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指导下,积极规范地开展筹备工作,抓紧办理有关登记事宜。
此复。
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
2023年2月20日